为推动全省航空体育运动的普及和健康发展,加强全省航空飞行营地建设和管理,确保飞行活动安全有序、合法合规地进行,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“关于印发《航空飞行营地管理规定(试行)》(以下简称:《规定》)的通知”(附件:1)的要求,决定对2021年12月29日前批准的全省航空飞行营地进行核审,并开展新标准航空飞行营地的申报认证工作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现有航空运动飞行营地进行审核认证
全省现有9所航空飞行营地挂牌单位,应按照《规定》(附件:2)中第九条的要求,限期(2023年10月31日前)自查整改,并填写航空飞行营地开展活动运行情况表(附件3),向河南省航空运动协会(以下简称:省航协)提出核查申请,省航协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场地设施、人员资质、及证件资料进行重新审核,对符合《规定》要求的单位将重新授予“航空飞行营地”称号。在限期自查整改时间内,未提出核查申请和核查后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将不再认定为“航空飞行营地”,并予以通报。
“国家体育总局安阳航空运动学校” 不在我省认证工作范围。
二、新申报航空运动飞行营地单位的认证
凡符合《规定》第八条申报条件的单位,须向省航协提交认证申请,并按《规定》第九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,由省航协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现场审核营地设施条件、人员资质及证件资料,对符合《规定》要求的单位将授予“航空飞行营地”称号。
三、星级航空飞行营地的申报、评审
根据《规定》要求,对运营一年以上的“航空飞行营地”,具备《规定》附件三:《航空飞行营地星级划分与评定》要求,向省航协申请一至三星级“航空飞行营地”。“航空飞行营地”设施条件具备《规定》附件三:《航空飞行营地星级划分与评定》已达到四星级或五星级“航空飞行营地”的,并且开展活动运行情况良好的单位,需向省航协提出申请,经省航协评审合格,报中国航空运动协会(以下:中航协)进行四星级、五星级航空飞行营地评定。
达标营地将使用中航协星级航空飞行营地标识及品牌宣传。
四、加强航空运动飞行营地的监督
对审核通过命名的航空飞行营地,依据“谁命名、谁负责”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、“谁运行、谁负责”以及属地管理原则,省航协将加强对已授予航空飞行营地单位的运营状况、管理制度、安全设施、人员安全培训、日常安全的监督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,省航协将责令停业限期整改,整改效果须报省航协审查,达到安全运营要求者方可运行,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、整改不到位的,省航协将取消该“航空飞行营地”的命名。
五、加强航空飞行营地的运行管理
按照“谁运行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航空飞行营地运行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,对所有在本营地参与航空运动飞行活动的人员、航空器和航空体育器材负监管责任。运行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加强内部管理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强化岗位人员技能培训、器材设备的维护管理等。营地的运营必须按照《规定》购买相应人身和财产保险。
各航空飞行营地接本通知后,于2023年10月31日前按照本通知要求,将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纸质版邮寄至省航协。
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健康路150号
收件人:刘爱强 电话:15617895597
电子版发至:2955928383@qq.com 注明单位和营地名称
附件:
1.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关于印发《航空飞行营地管理规定(试行)》的通知
河南省航空运动协会
2023年9月26日